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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来源/Src: 简·爱 > 第一部
作者/Au: [英国] 夏洛蒂·勃朗特
字数: 6942字
原文

第十二章

当初我很顺利地进入桑菲尔德府,似乎预示着我的前程会一帆风顺,在我进一步熟悉了这里和这里的人以后,这个期望并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太太果然像她外表所显示的那样,是个性情温和、心地善良的女人,受过充分的教育,具有普通的智慧。我的学生是个活泼的孩子,一向娇生惯养,所以有时不免任性。可是,因为她完全由我来照管,没有哪方面会来横加干涉,阻挠我对她的教育计划,因而她很快忘掉她那小小的胡闹,变得听话和肯学。她没有很高的天赋,没有显著的个性特点,她在感情和爱好方面没有高于一般孩子水准的特殊才能,可是她也没有任何低于这个水准的缺陷和恶习。她有了一定的进步,对我怀着一种尽管不深却还热烈的爱。她那单纯而快活的唠叨和一心想讨人喜欢的努力,反过来也多少激起我的依恋之情,足以使我们两人相处得很融洽。

顺便说一下,我说的这番话,准会被有些人认为过于冷漠,他们信守儿童必须有天使般天性的神圣原则,认为负责教育儿童的人应该对儿童怀有偶像崇拜般的献身精神。可是,我写这些并不是为了迎合父母的自私心理,也不是为了赶时髦,或支持骗人的空话。我不过是实话实说。我由衷地关怀阿黛勒的幸福和进步,对她那小小的自我感到暗自喜爱,正如我感激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好心,并为她对我的默默尊重以及性情和善而乐于与她相处一样。

谁爱责备我就责备吧,可我还是要往下说。有时候,我一个人在庭园里散步,有时候,我走到大门跟前,朝着门外的大路望去,或者趁阿黛勒跟保姆一块儿玩,费尔法克斯太太在贮藏室里做果冻的时候,我登上三层楼梯,掀开阁楼天窗,来到铅皮屋顶上,极目眺望着静静的田野和山冈,眺望着朦胧的天际。每当这时候,我就渴望我的目力能够超越那个极限,看到繁华的世界,看到我曾听说却从未看到过的充满生机的城镇和地区。每当这时候,我就希望自己能拥有比现在更多的人生阅历,结识比这儿更多的与我同类型的人,结识更多不同性格的人。我珍视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善良,珍视阿黛勒的善良,但我相信世上还存在着更多、个性更鲜明的各种善良人,我希望能亲眼看到我相信的这一切。

谁会责备我呢?毫无疑问,会有很多人,他们会说我不知足。我没有办法,我天性就不安分,有时候,这使我很苦恼。这时,我唯一的安慰就是在三楼的走廊里来回踱步,这儿冷清孤寂,使我感到安全,可以听任自己心灵的眼睛注视着前面升起的清晰的幻象——幻象当然很多,个个都光彩夺目,可以听任自己的心随着狂热的跳动而起伏不定,在受到阻碍时便激昂不已,而在充满活力时又会喜气洋洋。而最最可喜的,便是听任我心灵的耳朵倾听一个没完没了的故事——一个由我的想象力不断创造和讲述的故事,我祈望经历但在我的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的各种事件、生活、激情和感受统统都被编进这个故事之中,从而使它变得生动有趣。

强调人应该满足于平静的生活是没有用的,他们必须有行动,即便找不到行动的机会,也要去创造它。千百万人注定要处在比我更死气沉沉的困境中,而千百万人在默默地反抗自己的命运。谁也不知道,除了政治反叛以外,在生活中有多少反叛事件被掩盖起来。女人一般都被认为是十分安静的,可是女人的感受跟男人是一样的。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也要施展自己的才能,也要有用武之地。她们对太严厉的束缚、太绝对的停滞,也会和男人一样感到痛苦。她们那些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说她们应该将自己局限于做布丁、织袜子、弹钢琴和绣口袋上,那他们的心地未免太狭隘了。如果她们要超出习俗认为女性必须遵守的范围,想做更多的事、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因此而谴责她们,嘲笑她们,那他们未免太没有头脑了。

我这样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不止一次听到格雷斯·普尔的笑声,同样的大笑,同样低沉而缓慢的“哈!哈”声。我第一次听到它的时候,这笑声曾使我毛骨悚然。我还听到她那怪里怪气的嘟哝声,比她的笑声还要怪。有些日子她很安静,但还有些日子,我简直没法形容她发出的声音。有时候我看到她从她房间里出来,手里端着脸盆,或者盘子,或者托盘,到楼下厨房去,随即又回来,往往(唉!富于想象的读者,请原谅我实话实说)拿着一壶黑啤酒。因为她那古怪的声音而引起的好奇心,往往会被她外貌所起的作用抵消。她脸容严峻、沉着,丝毫没有引起人兴趣的地方。我几次试图和她攀谈,但她似乎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往往只回答一两个字,就把我的这种努力化为泡影。

这个家庭的其他成员,也即约翰夫妇、女仆莉亚和法国保姆索菲,都是些正派人,但并无特别之处。我跟索菲总是讲法国话,有时我问她一些关于她的祖国的问题,可是她不是个善于描绘或叙述的人,往往答得很含混枯燥,好像存心阻止而不是鼓励人问她似的。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都过去了。一月的一天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替阿黛勒请假,因为她着凉了,阿黛勒在一旁热烈地加以附和,这使我想起在我小的时候,偶尔的假日对我是多么宝贵。我同意了,我觉得在这件事上通融一些并没有什么不好。那天天气虽然很冷,却晴朗无风。整个漫长的上午我一动不动地在书房里坐着,已经使我感到累了,正好费尔法克斯太太刚写好一封信准备寄出,于是我戴上帽子,披上斗篷,自告奋勇把信送到干草村去。两英里路程将是冬天午后一次令人愉快的散步。我看着阿黛勒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客厅壁炉旁,舒舒服服地坐在她的小椅子上,我把她最好的蜡娃娃给她玩,还给了她一本故事书换换口味。她说:“早点回来,我的好朋友,我亲爱的简妮特小姐。”我吻了吻她作为回答,便出发了。

路面很硬,空气凝滞,我的旅途是寂寞的。我走得很快,让身上暖和起来,然后我放慢脚步,细细欣赏和品味此时此景所蕴含的乐趣。三点了,我经过钟楼时,教堂的钟声响了。这个时刻的魅力,就在于天色渐近黄昏、徐徐西落和光线渐暗的太阳。我这时离开桑菲尔德有一英里路,正走在一条小径上,它夏天以野蔷薇闻名,秋天以坚果和黑莓闻名。即使现在,小径上也长着一些珊瑚珍宝般的野蔷薇果和山楂果。然而,这儿冬天最迷人的还是它那绝对的寂静和树叶落尽后的安宁。哪怕一阵微风拂过,这里也不会有一点声响,因为没有一棵冬青,没有一棵常青树会沙沙作响,光秃秃的山楂树和榛树丛静悄悄的,就像铺在小径中间那些磨得光溜溜的白石子一样。路的两旁,极目望去只有田野,此刻已没有牛在吃草。几只褐色的小鸟,偶尔在树篱间跳跃,看起来就像忘了落下的几片零星枯叶。

这条小径顺着山坡往上一直到干草村,走到半途上,我在路边一个通往田野去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把斗篷裹紧,把手藏在皮手筒里,倒也不觉得太冷,虽然天气冷得厉害。这一点从覆盖在路面上的那层薄冰可以看出来,那是现在已经结冰的一条小溪,前些日子突然解冻时,溪水漫到路上造成的。从我坐着的地方,我可以俯瞰桑菲尔德,这幢有雉堞的灰色宅第是下面山谷里的主要景物,宅旁的树林和黑黝黝的鸦巢耸立在西边。我在这儿一直逗留到太阳落入树丛,红艳艳地沉落在树丛后面。然后我转向东面。

在我上面的山顶上,挂着一轮初升的月亮,尽管它像云儿那样苍白,但每时每刻都变得更加明亮。它俯视着干草村,村子半掩在树丛间,寥寥无几的烟囱里冒出几缕青烟。还有一英里的路程,可是在万籁俱寂中,我能清楚地听到生活的细微声音。我的耳朵里还传来流水的声音,是从哪个溪谷、哪个深涧传出来的,我就说不上来了。但在干草村那边有很多小山,无疑有许多山溪正在穿过它们的隘口。黄昏的宁静同样泄露出最近处潺潺的溪水声音和最远处犹如窃窃私语的流水声。

突然,从远处传来一阵清晰的粗浊声音,打破了这种美妙悦耳的喃喃低语声。那是一种沉重的践踏声,一种刺耳的嘚嘚声,掩盖了轻柔的流水汩汩声。犹如在一幅图画中,用浓墨重彩在前景上绘出大块的巉岩或粗硕的大橡树树干压倒了由青山翠峦、明丽天际和色彩斑驳的云彩组成的苍茫远景一般。

这声音是从小路上发出来的,有一匹马正在跑过来,弯弯曲曲的小路使人还看不见它,但它渐渐走近了。我刚想离开台阶,但小路很窄,我只好坐着不动,让它过去。那时候我还年轻,脑子里装着各种各样光明和阴暗的幻想,童年的故事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每当它们重新浮现在脑海里时,正在成熟的青春又会给它们添上孩提时代所无法赋予的活泼泼的生机。马儿走近了,我在等待它从暮色中出现的时候,想起了贝茜讲过的一个故事,讲的是英格兰北部一个名叫“盖特拉希”的妖精,它变成马、骡子或者大狗的形状,出没在荒径上,有时会突然出现在赶夜路的人面前,就像这匹马现在就要出现在我面前一样。

它已经很近了,但是还看不见。这时候,除了马蹄的嘚嘚声外,我还听到树篱下有奔跑的声音,一条大狗紧贴着榛树干溜了过来。它那黑白相间的毛色在树丛衬托下显得十分醒目。它完全就是贝茜的盖特拉希的一个化身——一个鬣毛很长、头很大的狮子模样的动物。然而,它却安安静静地从我身边走过,根本没像我原先预料的那样停下来,抬起超越犬类的奇特的眼光打量我的脸。接着,马儿出现了。那是匹高头大马,背上还驮着一个人。这个人,这个确实属于人类的生物,一下子就把神秘气氛给驱散了。从来没有一样东西能骑在盖特拉希身上,它总是独来独往。而在我看来,妖怪虽然可以附在缄默的动物尸骸上,却不至于狂妄到用普通人体来做它们的化身。这不是盖特拉希,只不过是个抄近路去米尔科特的行人。他过去后,我继续赶路。刚走几步,又回过头来。只听得有东西滑倒的声音,一声“见鬼,这可怎么办”的惊呼声,还有砰的一下摔倒声,这些声音把我的注意力给吸引住了。只见人和马都倒在地上,原来他们在覆盖着路面的薄冰上滑倒了。那只狗欢蹦乱跳地跑回来,看见主人陷入困境,听到马儿在呻吟,便狂吠起来,直至夜色笼罩的群山发出回声。这吠声深沉有力,和它那庞大的身躯十分相称。它围着倒在地上的人和马嗅了一阵,便朝我跑了过来。它只能这么做——附近没有其他人可以求救。我依从了它,朝那位行人跟前走去,这时他正努力要从马身上挣脱出来。他使了那么大的劲,我想他大概伤得不太厉害,但我还是向他提出这样的问题:

“你受伤了吗,先生?”

我想他在咒骂着什么,不过我不能肯定。其实,他是想说一些客套话,这使他没能马上回答我。

“我能帮什么忙吗?”我又问道。

“你就站在一边吧。”他一边回答,一边爬起来,先是跪着,然后站了起来。我照他说的站在一边。随后马儿便开始喘息,跺脚,把马蹄弄得嘚嘚作响,还夹杂着狗的吠叫声,这些举动有效地把我驱赶到几码以外。不过,在没有看到事情的结局以前,我是不会被完全赶走的。这件事的结局还算幸运,马重新站了起来,一声“走开,派洛特”的吆喝使狗安静下来。现在那位赶路人正弯下身去摸他的腿和脚,似乎想试试它们是否健全。显然什么地方还有点痛,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刚离开的那个台阶跟前,坐了下来。

我想我准是一心想帮点儿忙,或者至少要表示一点好意,因为这时我又走到他的跟前。

“要是你受了伤,需要帮忙的话,先生,我可以到桑菲尔德府或者干草村去找个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我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筋。”他又站起来试了试他的脚,但结果却痛得不由自主地叫了声“哎哟”。

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月光渐渐变得明亮起来,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他身上裹着一件皮领铜扣的骑马披风,具体模样看不清楚,但我揣摩得出他的大体模样:中等身材,胸部很宽。他的脸黑黑的,神色严峻,眉头紧蹙,这会儿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显出恼火和受挫的神情。他已经不年轻了,但还未到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的模样。我对他不感到害怕,但有点儿羞怯。如果他是个英气焕发的青年绅士,我就不敢像现在这样站着违背他的意愿向他提问题,而且不等他提出便主动要帮忙。我几乎从来没有看到过漂亮的年轻人,一生中也从未跟这样的人说过话。我在理论上对漂亮、文雅、殷勤和魅力十分推崇,但一旦真的遇到在男性身上体现出这样的品质,我便会本能地懂得,它们和我身上的一切丝毫没有也不可能有共同之处。我会避开它们,就像人们避开火、闪电或者所有光彩夺目然而却与人的本性格格不入的东西那样。

倘若这个陌生人在我跟他说话的时候哪怕对我微笑一下或者态度好一点,倘若他对我提出帮助的建议笑嘻嘻地加以谢绝,那我准会继续赶我的路,而不觉得自己有义务做进一步的询问,然而这位赶路人的一脸愁容和粗暴无礼反而使我不感到拘束。他挥手叫我走开,我却站着不动,并且对他说:

“天这么晚了,在看到你确实能骑上马之前,先生,我是不会让你一个人留在这荒僻的小路上的。”

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朝我看了看,在这以前他的眼睛几乎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过。

“要是你的家就在附近的话,”他说,“我觉得你自己倒应该回家了。你从哪儿来?”

“就从下面来。只要有月光,我一点也不怕在外面待得很晚。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很高兴为你跑一趟干草村。说实在的,我正要去那儿寄信。”

“你就住在下面——你是说那所有雉堞的房子吗?”他指指桑菲尔德府。月亮正把银白色的光洒在房子上面,使它在树林间显得清晰而苍白。在西边天空的衬托下,树林这时变成黑魆魆的一片。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那他不住在这儿咯?”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

“我说不上。”

“当然,你不是那儿的仆人。你是……”他停住了,眼光打量着我的衣服。跟往常一样,我穿得很朴素:一件黑色的美利奴呢斗篷,一顶黑色海狸皮帽,还赶不上太太的使女穿戴的一半那么讲究。他似乎摸不透我是什么人,我帮他解除了困惑。

“我是家庭教师。”

“噢,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遍,“见鬼,我竟然忘了!家庭教师!”说着又仔细打量起我的衣服来。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起来,刚动一下,脸上就露出痛苦的神情。

“我不能派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你要是愿意的话,你自己倒可以帮我一下。”

“好的,先生。”

“你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手杖吗?”

“没有。”

“想办法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儿来。你不害怕吧?”

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不敢去碰马的,可是人家吩咐我这么做,我也愿意遵从。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走到那匹高头大马跟前,竭力想抓住马笼头,可是那是个烈性子的家伙,不肯让我挨近它的头。我一次次的努力都失败了,同时我对它那不断跺地的前蹄还怕得要命。那个赶路人等着看了一会儿,终于大笑起来。

“我看,”他说,“山永远也不会给弄到穆罕默德那儿,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到山那儿去。我只好请你到这儿来了。”

我走了过去。“请原谅,”他接着说,“我实在没办法,只好借助你了。”他把一只手沉重地放在我肩上,使劲靠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到马跟前。他一抓着马笼头,马上就制服了马,然后跳上马鞍。他做这些努力的时候,紧紧地皱着眉,因为这弄痛了他扭伤的地方。

“现在,”他松开紧紧咬着的下嘴唇,说,“把我的马鞭子递给我,它就在那边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

“谢谢你。现在快去干草村寄信吧,尽量早点儿回来。”

他用带刺的靴跟一碰,那马先是一惊,用后蹄站起,随即奔腾而去,那狗也跟着跑了过去。人、马、狗一下子都无影无踪了。

像荒野里的石楠,

被一阵狂风卷去。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发生了,也过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确是一件无足轻重、既不浪漫也无趣味的事,但它仍然标志着千篇一律的单调生活中有一个小时发生了变化。有人需要而且请求我帮忙,我帮助了他。我很高兴我总算做了件事,事情虽小,而且转眼就过去了,但它毕竟是个主动的行为,我对于完全被动的生活已感到乏味。那张新面孔,仿佛像陈列在记忆画廊里的一幅新画,而且和所有挂在那儿的画都不同。首先,因为他是男的;其次,因为他长得黝黑、强壮而冷峻。在我走进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的时候,他仿佛还浮现在我眼前。我从山上下来快步往回赶路的时候,也仿佛看到了他。我来到台阶跟前时,停留了一会儿,四下张望、倾听,心想小路上也许会再一次响起马蹄声,也许会再次出现那位披着斗篷的骑手和那条像盖特拉希的纽芬兰狗,可我眼前看到的只有树篱和一株剪去树梢的柳树,迎着月光悄然挺立在那儿,耳边只听得一英里外的桑菲尔德四周树林间拂过的极其微弱的风声。我低头朝发出风声的方向望去,目光掠过宅子的正面,注意到有扇窗子里亮起了灯光,它提醒我时间不早了,于是我急忙继续赶路。

我不愿意再走进桑菲尔德,跨进它的门槛,就等于回到了死水一般的生活。穿过冷寂的大厅,走上黑魆魆的楼梯,寻找我那间冷清寂寞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安静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跟她,而且只跟她一个人度过漫长的冬日夜晚,这样会把我散步激起的那一点儿兴奋完全消除掉,再一次用单调枯燥和刻板僵滞的生活的无形枷锁来束缚我的才能。这种生活的最大好处就是安逸舒适,但我对它已经越来越不欣赏了。当初我曾在不稳定的奋斗生涯的风浪中颠簸过,充满艰辛苦难的经历使得我一心渴求着平静的生活,而如今我处在平静的生活中却偏偏又牢骚满腹,如果当初能让我过上这种平静的生活,那该有多好啊。真的,就像让一个坐腻了“超等安乐椅”的人去走一趟远路一样,准会大有好处;在我这种情况下想活动,就像在他那种情况下想活动一样自然。

我在大门口流连徘徊,在草坪上流连徘徊,在行车道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护窗板已经拉上了,我看不到里面。我的眼睛和心灵仿佛要挣脱这所阴沉沉的房子,挣脱这个在我看来到处都是不见天日的牢房的阴暗洞穴,飞向在我面前展开的天空——那不见一丝云彩的蓝色海洋。月亮正以庄重的步履升上天庭,它从山顶后面出来,把那些山顶远远地抛在下面,仿佛在翘首眺望,一心要登上那像午夜般漆黑、深远莫测的天顶。闪烁的繁星尾随在月儿后面,我望着它们,不由得心儿颤抖,热血沸腾。可是往往一些小事就会把我们召回尘世,大厅里钟声响了,这就够了。我掉头离开月亮和星星,推开一道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里并不黑,唯一的一盏高高悬挂的铜灯也没有点亮。温暖的火光照亮了大厅和橡木楼梯的下面几级。这片红光是从大饭厅里发出来的,饭厅的双扇门敞开着,可以看到壁炉里的熊熊炉火映红了大理石炉壁和黄铜炉具。炉火照在紫色的帷幔和擦得锃亮的家具上,闪烁着悦目的光辉。它还映出炉台周围的一群人。没等我看清他们,没等我分辨出那混杂在一起的欢声笑语(其中仿佛有阿黛勒的声音),门就关上了。

我赶紧来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里。那儿生着火,但没点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我只看见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狗,模样很像小路上碰到的那个盖特拉希,孤单单直挺挺地蹲在地毯上,一本正经地盯着火看。它太像盖特拉希了,我不由得上前叫了声“派洛特”。这家伙马上跳起来,走到我身边,用鼻子嗅嗅我。我摸摸它,它摇动着大尾巴。不过单独和它在一起,它看上去很吓人,而且我也弄不清它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打了铃,因为我想要支蜡烛,另外也想把这个不速之客的来历问问明白。莉亚进来了。

“这是哪来的狗?”

“它是跟主人来的。”

“跟谁?”

“跟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是跟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黛勒小姐,他们都在饭厅里。约翰去叫外科医生了,因为主人出了点事。他的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脖子。”

“马是在去干草村的路上摔倒的吗?”

“是的,下山的时候,它踩在冰上滑倒了。”

“哦!给我拿支蜡烛来好吗,莉亚?”

莉亚把蜡烛拿来了。她走进来,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费尔法克斯太太把这消息又重说了一遍,还补充说外科医生卡特先生已经来了,现在正跟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接着她忙着出去吩咐准备茶点,我也上楼去脱下我外出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