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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来源/Src: 简·爱 > 第三部
作者/Au: [英国] 夏洛蒂·勃朗特
字数: 7821字
原文

第三十二章

我尽自己所能继续在乡村学校积极而忠实地工作着。一开始,这项工作确实很艰难。过了一段时间,尽了好大的努力,我才理解了我的学生和她们的性情。在我看来,她们全都同样地愚昧无望,完全没有受过教育,感官十分迟钝。而且粗一看,全都一样地蠢笨。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错了。她们之间也与受过教育的人一样,是存在差别的。等到我开始了解她们,她们也开始了解我时,这种差别就很快地扩大了。一旦她们对我的语言、我的规矩和行为失去了惊异感以后,我便发现其中有几个一脸粗相、张口结舌的女孩开了窍,成为相当灵巧的姑娘。许多女孩子显示了和气可亲的天性。我还发现其中有不少姑娘不仅有优秀的才能,而且天生讲礼貌,懂自尊,这不仅赢得了我的喜爱,也更激起了我对她们的善意。她们很快就很乐意地把功课做好,很乐意地把自己穿戴得干干净净,很乐意地按时上课,很乐意地养成安静和守秩序的习惯。有几个人进步之快简直令人吃惊。我从她们的进步中获得一种正直而愉快的骄傲。此外,我开始私下里喜欢几个最好的姑娘,而她们也喜欢我。我学生中有好几个是农民的女儿,几乎都已长大成熟,像年轻的妇人了。她们已经会读、会写、会缝纫了。我教她们语法、地理、历史,还教她们一些精细的针线活。她们有几个个性很可敬——求知欲强,渴望进步。我在她们的家里,和她们一起度过许多愉快的晚上。他们的父母(农民和他们的妻子们)对我总是殷勤而体贴。接受他们质朴的好意,用关怀去回报他们,小心尊重他们的感情,真是一大乐趣。他们对这些关怀也许并不那么习惯,但对他们很有益处,也很有吸引力。因为,这不但提高了他们在自己眼里的地位,同时也促使他们竭力使自己的言行配受这样的礼遇。

我觉得自己已成为乡邻喜爱的人了。不管什么时候出门去,都可以听见四处传来的热诚招呼声,人们纷纷用友好的微笑欢迎我的到来。生活在大家的关怀之中,尽管这种关怀来自劳苦人民,也使我感到像“沐浴在宁静而可爱的阳光下”,恬静的心情在阳光下发芽、开花。在这段时期的生活里,我满心洋溢着感激之情,远多于沮丧。不过,读者啊,把我的一切都告诉你吧,就在这种宁静而有所作为的日子里——在真诚努力地教导学生中度过一天,安心地独自画画或读书打发黄昏以后——我常常会在夜里陷入各种各样奇怪的梦境中,这些梦五彩缤纷,焦躁不宁,充满了理想化的、激动人心的、狂风暴雨般的事件——在梦境中那些奇特的经历、提心吊胆的冒险和浪漫的机遇的种种不寻常场景中,我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遇见罗切斯特先生,而且总是在经历某个激动人心的危急时刻遇见他。那种置身于他的怀里,听见他的声音,遇上他的眼光,触摸他的手和脸颊,爱他并且被他爱着——希望在他身边过一辈子的感觉和希望,又像初恋时那样有力而火热地复活了。接着,我就醒了,然后想起自己正置身何处,境况如何,然后我在那没有帷幔的床上坐起来,颤抖着,痉挛着,然后那黑沉沉的静夜就会目睹绝望的战栗,听到激情的抽泣。然而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我又会准时打开校门,平静,安心,按部就班地准备一天的工作。

罗莎蒙德·奥立佛小姐遵守了诺言,时常跑来看我。她通常在她清晨骑马的途中光临学校。她的小马驮着她慢步跑到门口,后面跟着一个穿制服、也骑着马的仆人,再也想象不出什么东西比她这一身打扮更美的了:身着一身紫色骑服,长长的鬈发吻着她的面颊、飘拂在她的肩头,头上优雅地戴着一顶黑天鹅绒的女军帽。她就这样潇洒地走进简陋的校舍,从一排排看她看得目眩神迷的乡下孩子中间飘然走过。她通常在里弗斯先生每天给孩子们上教义课的时候到来。我总担心这位女客的锐利眼光会刺穿年轻牧师的心,甚至在他根本还没有看见她的时候,仿佛就有某种本能在提醒他她要进来了。他的眼睛远离着门,可是只要她一出现在门口,他的双颊就会腾起红晕,尽管他把脸绷得像大理石,而且紧绷不放松,但还是有了某种说不出的变化。静止的五官下面有强抑的热情在活动,比眉开眼笑和眼光闪闪所能表达的更为强烈。

当然,她是知道自己的力量的。事实上他没有,也无法对她掩饰这一点。尽管他信奉基督教的禁欲主义,可每当她走上前来跟他说话,冲着他的脸欢快地、鼓励地,甚至是亲昵地微笑时,他的手会发抖,他的眼睛会燃烧。即使他没有张开嘴,但那忧郁而坚决的神情也在告诉她:“我爱你,我知道你也喜欢我。并不是因为对求爱的成功无望才使我保持缄默。假如我献上我的心,我相信你一定会接受它。但是那颗心已经放在圣台上,周围的火种都已点燃,它不久就会成为一个献祭的牺牲品了。”

这时她就会像一个失望的孩子那样噘起嘴,满面的春风和通身的活泼马上被一阵愁闷的阴云所笼罩。她会马上从他手里抽回自己的手,一时生气地转过身去,不顾此时他那英勇无比、像殉道者般的脸色。当她这般模样离开他时,毫无疑问,圣约翰完全可以不顾一切地去追赶她,叫住她,留下她。但他不愿放弃一个进入天国的机会,不愿为了进入她的爱情乐园而失去真正的、永恒的天堂。此外,他也不能让他天赋的一切——漫游的爱好,进取的精神,诗人的气质,牧师的素养——被一种单一的爱情所包裹,所限制。他现在不能——将来也不会——拿传教士征战的原蛮之地去换取谷府宁静的客厅。我之所以对他这么了解,是因为我不顾他的拘谨内向,一度大胆地逼他说出了心里话。

事情是这样的。奥立佛小姐已经多次光临我的小屋,我也对她的性格有了全面的了解。她这个人既不神秘也不做作;她卖弄风情,但并非无情无义;她喜欢苛求,但并不卑鄙自私;她从小娇生惯养,但并未完全被宠坏;她性子很急,但脾气很幽默;自负(每朝镜子里瞥一眼,都会使她因看到自己的可爱而脸红,她的自负是情不自禁的),但不装腔作势;她慷慨,但不懂因财富而骄傲;她直率、相当聪明;她愉快,活泼,不善用心机。总之,在像我这样一个与她同性别的冷眼旁观者看来,她也是极其迷人的。可是她却不能引起人们很大的兴趣,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比如说,拿她和圣约翰的两个妹妹相比,心智上是完全不同的。不过我仍然很喜欢她,就和喜欢我的学生阿黛勒一样,只有一点除外,对于受自己管束和教养的孩子,那份感情要比对吸引自己的同龄的女伴更为亲近一些。

她突然心血来潮地对我亲热起来。她说我像里弗斯先生,(当然,她只承认我连“他的十分之一英俊都没有,尽管我是个足够可爱、整洁的小人儿,但他却是个天使”。)不过,她说我像他一样地善良、聪明、镇定而坚强。她断言说,我做乡村教师,是个“不合适的反常现象”;如果将我以前的历史公布的话,一定是一部有趣的小说。

一天傍晚,她又像往常那样,带着孩子气的活泼、轻率和并不令人反感的好奇,乱翻起我那小厨房里的餐具柜和桌子抽屉来。先是发现了两本法语书,一本席勒的诗集,一本德语语法书和一本德语辞典,然后又翻出了我的绘画工具和几张速写,一张是用铅笔画的漂亮的小天使般的小姑娘,她是我的一个学生;还有几张是莫尔顿山谷和周围沼泽地的自然风光画。她先是惊异地愣住了,接着是大喜若狂。

“这些画是你画的?你还懂法语和德语?你这个人真是太可爱、太奇妙了。你画得比我斯市小学里的老师还好。你愿意为我画张速写,让我送给我爸爸看看吗?”

“当然愿意,”我回答道。想到有这么个完美而光彩的模特儿让我临摹,我的心头不由得掠过一阵画家的欣喜。她当时穿着深蓝色绸裙衫,双臂和脖子都裸露着,唯一的装饰就是那一头栗壳色的鬈发,天然卷曲,自然优雅,波浪般飘拂在两肩上。我拿出一张上好的白卡纸,仔细地勾好了轮廓。我预感到给这轮廓着上色一定会很有兴味,但当时天已暗下来了,我只好叫她改天一定来,坐下来让我好好画。

她把我的情况告诉了她父亲,以至第二天傍晚,奥立佛先生就亲自陪女儿来了。他是个个子高挑、五官宽大、头发灰白的中年人。他那可爱的女儿在他身边一站,看上去就像古塔旁的一朵鲜花。他看上去是个沉默寡言,或许还十分高傲的人物,但对我却非常和善。他很赞赏罗莎蒙德肖像的速写轮廓,叮嘱我一定要把它画成一幅真正的人物画。他还坚持邀请我第二天到谷府去过一个晚上。

我去了。我发现那是一幢宽大、漂亮的住宅,处处显示了主人的富有。罗莎蒙德一直充满了欢乐和喜悦地陪伴着我。她父亲也和蔼可亲。用过茶点以后,她父亲开始与我交谈。他用尽言词,对我在莫尔顿学校里做的事表示赞赏。他又说,以他的阅历看来,只怕这个职位委屈了我,我会很快离开它去谋求更合适的工作。

“说对了!”罗莎蒙德喊道,“她那么聪明,足可以到高贵的人家去当家庭教师了。”

我心想——我宁愿在这儿待下去,也不愿到世上任何一个高贵的人家去。接着奥立佛先生以尊敬的口气谈起里弗斯先生——谈起里弗斯一家来。他说,里弗斯是这一带一个古老的姓氏,这家人的祖先非常富有,整个莫尔顿曾经一度都属于他家。以至现在,他认为这家人家的户主,只要愿意,还可以和最好的人家联姻。他认为,这么优秀有才华的青年却一定要去实现当传教士的理想,真是太可惜了,这简直是把有价值的一生往泥水里丢。这样听来,她的父亲不会在罗莎蒙德和圣约翰的结合上设置任何障碍。奥立佛先生明显地表示,这位年轻牧师的良好出身、古老姓氏和神圣职业,已足以弥补他财产方面的不足了。

十一月十五日,是个假日。我的小仆人在帮我把屋子打扫干净以后,拿着我给她的一便士酬劳,心满意足地走了。我周围的一切——冲洗过的地板,擦亮的炉栅,抹干净的椅子——都闪闪发光,一尘不染。我把自己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现在整个下午都属于我的了,我爱怎么过就怎么过。

花了一个小时翻译了几页德文书,然后我拿出调色板和画笔,沉浸到比较轻松愉快的事情中去,完成罗莎蒙德·奥立佛的肖像画。头部已经画好了,只剩下背景要渲染,服饰要衬上阴影,红润的嘴唇要抹上一点猩红,头发这儿那儿要加上几个柔和的发卷,蓝莹莹的眼皮底下睫毛的阴影还要加深一些。我正全神贯注地画着这些雅致的细节,忽然听到一阵急急的敲门声,然后里弗斯先生推开没关紧的门进来了。

“我想来看看你是怎么打发这个假日的。”他说,“我希望你没在想什么吧?没有,那好。你在画画,那就不会感到孤独了。你瞧,我还是有点小看你,事实上这一阶段你已经很不错地坚持下来了。我给你带来了一本书,晚上可以消遣消遣。”他拿出一本新书放在桌上——是一部长诗,一部那些年——当代文学的黄金时代——幸运的读者经常有幸读到的纯粹的文学创作之一。啊,我们这个时代的读者就没有这份优惠了。不过,要鼓起勇气来!我绝不会停步不前,一味指责和抱怨的。我知道诗歌没有死亡,天才也没有逝去。金钱并没能控制两者,把它们捆绑起来,或者把它们扼杀。总有一天,它们又将双双宣布它们还活着,它们就在眼前,它们是自由而有强大力量的。它们像有力的天使,安全地生活在天堂里!当卑鄙的灵魂在庆贺胜利、而弱者为自己的毁灭哭泣时,它们在微笑。诗坛被摧毁了吗?天才被放弃了吗?没有!平庸得势了吗?不,别让嫉恨引出这个念头,不。诗和天才不仅活着,而且统治着世界,拯救着世界。没有它们那神圣的影响遍及各处,你就会置身于地狱里——你天生的卑鄙猥琐所造成的地狱里。

就在我急切地浏览着《玛米昂》(因为此书就是《玛米昂》)的辉煌篇章时,圣约翰弯下身来细细审视我的画。可很快他像被什么吓了一跳似的,高高的身体又弹直了。他什么也没说。我抬起头看他,他躲开我的眼睛。我完全知道他在想什么,可以清楚地读出他心中的每个句子。在那一刻,我比他镇定而冷静,暂时地占了他的上风。如果可能的话,我很想为他做点好事。

“他动用全部的坚定和自我控制,把自己克制得苦苦的,”我想,“把所有的感情和痛苦全锁在心里——什么也不表白,什么也不吐露。我可以肯定,与他稍稍谈一点这位他认为不该娶的可爱的罗莎蒙德,一定对他有好处。我要设法让他开口。”

我先开口了:“请坐,里弗斯先生。”可是他和往常一样回答说,他不能久留。“好吧,”我在心里说,“你爱站就站着吧,但是你现在还不能走,这我已经下了决心了。孤独对你来说,至少与对我一样是坏事。我要试试,我是否能找到你全部心事的秘密根源,然后在那大理石胸膛上找到一个小孔,好让我滴进去一滴同情的止痛剂。”

“这张画画得像吗?”我直冲冲地问道。

“像!像谁?我没近看。”

“你近看过了,里弗斯先生!”

他几乎被我这古怪而突然的冒昧吓了一跳,他惊讶地看着我。“哦,这还算不了什么呢,”我在心里悄悄嘀咕,“我不会被你那点生硬态度吓退的,我还准备在这个话题上好好走上一段路。”我继续说:“你俯下身去清清楚楚地看过了。但是你如果要再看看才能评价的话,我并不反对。”我站起来,把画放在他的手里。

“一张画得很好的画,”他说,“色彩清晰而柔和,线条优美而准确。”

“对,对,这些我都知道。可是相像程度怎么样?到底像谁呢?”

克服了一下犹豫,他回答道:“我猜是奥立佛小姐吧?”

“当然是她啦。现在,先生,为了奖励你猜对了,我答应再仔细而准确地复制一幅给你,只要你表示愿意接受它。如果你认为这件礼物毫无价值,那我就不愿意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了。”

他继续专注地看着画。看的时间越长,他把画抓得越紧,越显得爱不释手。“很像!”他低声说,“眼睛处理得很好,色彩、光线、表现,一切都很完美。眼睛在微笑!”

“有这样一张很像本人的画,究竟会使你得到安慰呢,还是引起痛苦?当你身处马达加斯加,身处好望角,或者身处印度的时候,拥有这样一幅纪念品,你会感到欣慰呢,还是一看到它就会勾起令人颓丧而痛苦的回忆?”

这时他偷偷地抬起眼睛来瞥了我一眼,眼神游移而烦乱。他又低下头去看画。

“我愿意接受这幅画,这是肯定的。但这样做是否理智或聪明,则是另一回事。”

既然我已经知道罗莎蒙德真的相中了他,而且她的父亲也多半不会反对这门亲事,那么我——我的想法可没有圣约翰那么崇高远大——就更在内心强烈地希望能促成他们的结合了。我觉得,要是他能成为奥立佛先生巨大财富的继承者,那他所能做的好事绝不亚于到热带的骄阳下去虚掷自己的精力,泯灭自己的天才。从劝告的意图出发,我这么回答道:

“就我所知道的来看,你如果能立刻把这幅画的本人拿到手,那将更为理智和聪明。”

这时候他已经坐了下来,把画放在了面前的桌子上。他用双手支着额头,痴情地盯着画。看得出,他现在对我的大胆进言既不恼火也不吃惊。甚至我还知道,一个他认为不可触及的题目被我这样坦白地谈论着,无拘无束地探讨着,这使他感到一种新的乐趣在生成,一种意想不到的安慰在降临。拘谨内向的人常常比开朗健谈的人更真切地需要与人们交流感情和哀愁。外表严肃的禁欲主义者说到底还是个人,带着好心大胆地“冲进”他们灵魂的“沉默的海洋”,就是用最好的情愫关怀他们。

“她喜欢你,这点我敢肯定,”我站在他的椅子边说道,“她的父亲也敬重你。更重要的,她是个甜美可爱的姑娘——尽管不大爱动脑筋,可你有足够的思想为你自己和她去动脑筋。你应该和她结婚。”

“她真的喜欢我?”他问道。

“当然啦,她比谁都更喜欢你。她喋喋不休地谈论你,再没有别的话题使她这么喜欢,这么经常触及了。”

“听你这么讲真太令人高兴了,”他说,“非常高兴。再谈十五分钟吧。”他真的拿出表来放在桌上,看着时间。

“可光我谈下去有什么用呢?”我说,“说不定你正在准备什么铁器狠狠给我来一下,或者你正在锻造一条新的锁链,把心锁起来。”

“别把事情想得那么严重。你应该想象我现在正在软化和屈服。人类的爱情正像新开的泉眼在我心中喷涌,甜蜜的洪水淹没了整个心田。在那儿我曾仔细而辛勤地耕耘,苦苦地有计划地播下善意而克己的种子。可现在,甘甜的洪水正在那儿泛滥,幼芽被淹没了,美味的毒药毒杀了它们。现在我看见自己正躺在谷府客厅里的软榻上,我的新娘罗莎蒙德站在我的身旁。她正用甜美的声音跟我说话——用那双眼睛,被你灵巧的手描绘得如此之美的眼睛凝视着我——用珊瑚般的嘴唇对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这现世的生活,短暂的世界,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了。啊!什么都别说——我满心喜悦,我目眩神迷——让我安静地度过这十五分钟吧。”

我任他自便。只有表在嘀嗒嘀嗒往前走。他的呼吸一会儿急促,一会儿缓慢。我静静地站着。十五分钟就这样很快地过去了。他重新放好了表,放下画,站起身,来到火炉旁。

“好了,”他说,“这一小会儿是用来发痴和梦想的。她的胸脯充满了诱惑,我把鬓角靠在上面;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进她用鲜花做的花环里;我品尝了她的美酒。她的乳枕是灼人的;花环里有毒蛇;酒的滋味是苦的。她的允诺是空洞的——她的奉献是虚假的。对于这一切,我心里清楚而明白。”

我惊讶地望着他。

“真奇怪,”他继续说,“我这样狂热地爱着罗莎蒙德·奥立佛——确实怀着初恋的全部热忱,被我热恋的她又是如此的美丽,优雅,迷人——可与此同时,我却冷静而清楚地意识到,她不会成为我的好妻子,她不是我合适的生活伴侣。结婚不出一年我就会发现这一点,十二个月的狂喜将会使我抱憾终身。我明白这一点。”

“你真太古怪了!”我禁不住嚷了起来。

“在心的某一部分,”他继续道,“被她的魅力所刺激的同时,另一部分却深深地感受到她的缺点。这些缺点是:我所向往的东西她却毫无同感——我所从事的工作她帮不了任何忙。罗莎蒙德是一个受苦者,一个劳动者,一个女使徒吗?罗莎蒙德会成为传教士的妻子吗?不!”

“但你不是非当传教士不可啊。你可以放弃那个计划。”

“放弃!什么——放弃我的圣职?我的伟大的工作?放弃我为了在天堂建造大厦而放在人间的基石?放弃我的希望,去成为那支队伍里的一员?那支队伍把所有的雄心壮志集合成一个光荣的志向,去改善他的同类——把知识带给蛮荒的王国——用和平取代战争——自由取代专制束缚——宗教取代迷信——用向往天堂取代畏惧地狱。我必须放弃这一切吗?它比我血管里的鲜血还要宝贵,它是我应该企盼的,是我的生活目标。”

我沉默良久以后说道:“那么奥立佛小姐怎么办呢?你就一点都不考虑考虑她的失望和悲哀吗?”

“奥立佛小姐身边一直围着很多的追求者和奉承者。不出一个月,我的身影就会在她心里淡化。她会忘掉我,然后会嫁人,那个人很可能要比我使她幸福得多。”

“你说得相当冷静。可你心里在争斗,你在受苦,你在憔悴下去。”

“不。就算我瘦了点,那是因为我在为前途而焦虑,那事儿还没最后确定——我的动身一再拖延。就在今天早上,我还得到消息说,我已经等了好久的那位接替者,三个月内还不能准备好来上任,而且三个月还有可能延至六个月。”

“奥立佛小姐一走进教室,你就发抖而且脸红。”

他的脸上又一次闪过惊异的表情。他没想象到一个女人竟敢如此对一个男人说话。可我觉得这样交谈很自在。在跟一颗坚强、谨慎、有教养的心灵交流时,不管对方是男性还是女性,不突破那常有的沉默寡言的外围工事,跨进信赖的门槛,在他们的心底里赢得一个位置,我是决不罢休的。

“你真是个奇特的人,”他说,“胆子可真不小。你很有几分勇敢精神,就像你的眼睛很能刺透人一样。不过我要告诉你,你有点误解我对奥立佛小姐的感情了。你把它想象得过于深沉和强烈了。你给我的同情也超过了我实际应得的范围。我在奥立佛小姐面前脸红、发抖,但我并没有可怜自己。我倒是在鄙视自己的软弱,软弱是可耻的。那只是肉体的软弱,那不是,我宣称,那不是灵魂的震颤。灵魂就像牢牢固定在汹涌的海底深处的一块岩石,一动都不动。要知道我是个怎么样的人——一个冷酷无情、心如铁石的男人。”

我不相信地笑了笑。

“你已经用突然袭击逼我说出了心事,”他继续说,“那么,就让它任你摆布吧。剥掉基督教那件用来掩盖人类弱点的血袍,还我本来的面目,我只是个冷酷无情、野心勃勃的男人罢了。在所有的感情中,只有出于天性的喜好,才对我具有永久的驾驭力。理智而非感情才是我的向导。我的野心无限大,我的欲望是比别人升得更高些,比别人做得更多些,这种欲望简直是无法满足的。我崇尚忍耐、坚毅、勤奋、才干,因为只有依靠这些素质,人们才能到达伟大的终点,才能登上显赫的高位。我经常来关注你的教师工作,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典型的勤劳、有条有理、精力充沛的女人,而不是因为我过于同情你过去所经历的和现在仍在忍受的痛苦。”

“你简直把自己描绘成一个异教哲学家了。”

“不。我与自然神论的哲学家之间有这样一个不同:我有信仰,我信赖福音。你选错了形容词。我不是异教的哲学家,而是基督教的哲学家——是耶稣教派的信徒。作为他的门徒,我接纳他纯洁、仁慈、宽厚的教义。我爱戴它们,并且立誓要传播它们。宗教从青年时代起就征服了我。它培育发扬了我的原始品质——把我天性喜好的幼芽,培养成了仁慈博爱的参天大树。它把人类天生的正直这条强健的根,培育成了正规的神圣的正义感,把为可怜的自我赢得权力和名望的野心,变成了要扩大主的王国,为赢得十字架旗帜的胜利而奋斗的壮志。宗教为我做了这么多好事,修剪和训练了我的天性,把我这身原始材料派了最好的用处。但是它不会泯灭我的天性,我的天性也不会被泯灭,直到‘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时候。”

说完这些,他拿起了帽子,帽子就放在桌上调色板旁边。他又一次看了看那张画。

“真可爱,”他低声说,“她确实配得上世界的玫瑰这个名字。”

“那么要不要我再同样画一幅给你了?”

“‘有什么用处呢’?算了。”

他把一张薄纸抽过来盖在画上,那是我在画画时习惯用来垫手的,以免弄脏白卡纸。他突然在这张白纸上发现了什么东西,他不可能把这告诉我,但他的眼睛确实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一把抓起了白纸。看了看纸边,然后迅速看了我一眼,那神情有说不出的古怪,而且无法理解。它像闪电般又快又敏锐地扫过我的身形、脸部和服装,似乎要把每一点都看清并且记住。他张开了嘴,好像要说话,但他把那句即将冲口而出的话咽了回去,不管那是一句什么话。

“怎么啦?”我问。

“没什么,”他回答道,然后他把纸放回桌子上,我看见他敏捷地从纸边上撕下窄窄的一条,迅速塞进手套里,然后匆匆点了点头,说了声“下午好”,就不见了。

“喂!”我喊道,说了句当地的土话,“这真叫人莫名其妙!”

我转过身去仔细看那张纸,但什么也没发现,除了我为了试画笔而涂脏的几块颜色。我对这桩怪事思索了一会儿,发觉无法解答,而且确信它肯定没什么大不了,我就把它丢开了,不久就完全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