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

[中国·清代] 刘墉

(1719-1805)

别名:刘崇如,刘石庵,青原,香岩,东武,穆庵,溟华,日观峰道人,刘罗锅

外文名:Liu Yong

籍贯:山东诸城

职位: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少保

类别:史家,书法家,画家,文学家,政治家

主要作品:《石庵诗集》

主要成就:清代帖学大家,有“浓墨宰相”之称


刘墉(1719/1720-1805),字崇如,号石庵,另有青原、香岩、东武、穆庵、溟华、日观峰道人等字号,人称“刘罗锅”,山东诸城人。其父为军机大臣刘统勋。清代乾隆时期政治家、书画家、文学家、史学家。

刘墉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进士,后任广东乡试正考官。乾隆二十年(1755年),因父办事失宜,被一同革职提交刑部。次年调任江苏学政。1763年,升任太原知府,后因下属侵吞国库银两一事,判斩监候。次年被乾隆帝赦免回京。其父病故后,回山东老家守制。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委任为江南乡试正考官,出任江苏学政。嘉庆二年(1797年),授体仁阁大学士,奉命前往山东审理案件。嘉庆五年(1800年),加太子少保衔,奉旨协办和珅及其党羽营私舞弊、贪污、擅权案。嘉庆六年(1801年),任会典馆总裁官。嘉庆八年(1804年),刘墉病故,享年85岁。

刘墉以为官清廉著称,任江宁知府时获赞誉“少时知江宁府,颇以清介持躬,名播海内,妇人女子无不服其品谊,至以包孝肃比之”。刘墉廉洁正直的作风与当时极端腐败的社会政治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赢得了老百姓的衷心爱戴,被后世以各种方式歌颂他的有关事迹。刘墉精通儒学,喜爱文学,尤以书法重于时,为乾隆朝四大书法家之一。其书法用墨饱满,墨浓字肥,浑厚端庄,雄厚劲遒,时人有“浓墨宰相,淡墨探花”之美誉。其诗的体裁和内容都很广泛,语言朴实清新,颇有可读性。著有《石庵诗集》。

展开阅读 ▼
主要成就

主要影响

政治

刘墉一生为官五十余载,宦海沉浮,几经起落,官至体仁阁大学士,总体而言清正廉洁,享有清名,继承了父亲刘统勋的衣钵,成为乾隆、嘉庆朝的重要大臣。

文字狱

刘墉在地方为官期间,主导了两件文字狱大案:《俣俣集》案与《一柱楼诗》案。其中,《俣俣集》发生于乾隆二十六年,本为阎大镛逃粮拒差案,因阎大镛为监生,上报江苏学政刘墉,经刘墉查办,变为文字狱案。起初,刘墉将案件和相关文稿上奏乾隆皇帝,乾隆也不重视,“不过愚贱无知尚无悖逆之语”,“先置本案为轻罪”,,等到刘墉进一步挖掘,查到《俣俣集》案并上奏,乾隆指示“如此可恶,当引吕留良之例严办矣。”,刘墉受到嘉奖,次年升任太原知府。《一柱楼诗》案原为蔡嘉树强买徐述夔之孙徐食田地产纠纷,后蔡嘉树思谋报复徐食田,首告徐家藏有禁书,《一柱楼诗》有“非常悖逆之词”。徐食田为自证清白,主动上交该书,各级均认为无违禁之语,蔡不服,上告江苏布政使,江苏布政使陶易也不以为然,他认为蔡嘉树告徐食田,完全是出于“挟嫌倾陷”的不良动机”。乾隆四十三年八月,蔡嘉树唆使如皋县民童志璘向江苏学政刘墉告发,遂成文字狱案,此案牵连较广,株连甚多,成为著名的《一柱楼诗》案。乾隆嘉奖刘墉,“徐述夔所作逆词,若非刘墉据实陈奏,几至漏网。”,升任迁户部右侍郎,后又调吏部右侍郎,乾隆四十五年春任湖南巡抚。

书法

刘墉不仅是政治家,更是著名的书法家,是帖学之集大成者,被誉为清代四大书法家之一(其余三人为成亲王、翁方纲、铁保)。

刘墉是一位善学前贤而又富有创造性的书法家,师古而不拘泥。他对黄庭坚书法深有研究,刘墉行书《评黄山谷经伏波神祠诗轴》云:黄文节公书刘宾客(禹锡)《伏波神祠》诗,雄伟绝伦,真得折钗屋漏之妙。公尝自言黄龙山中,忽悟草书三昧,又云自喜中年字书稍进,此书後云持到淮南示,故旧何如。此真迹现在亦不免坡公所识。

刘墉书法的特点是用墨厚重,体丰骨劲,浑厚敦实,别具面目。刘墉之书尤善小楷,后人称赞其小楷不仅有钟繇、王羲之、颜真卿和苏轼的法度,还深得魏晋小楷风致。刘墉还兼工文翰,博通百家经史,精研古文考辨,工书善文,名盛一时。

收藏

刘墉嗜好藏书,家中藏书既广且博,除经史子集四部之外,对于佛、道、类书、碑帖、字画、戏曲、小说、弹词、曲谱、平话之类无不收藏,此外收藏奇石、砚台、毛笔、古琴等也均称名一时。

历史评价

《清史稿》:“墉工书,有名于时。”

《湖南通志》:“(刘墉)政简刑清,吏民畏服。尝劝捐州县社仓谷凡十二万石,民以为便”。

《诸城县志》:“(刘墉)砥砺风节,正身率属,自为学政知府时,即谢绝馈贿,一介不取,遇事敢为,无所顾忌,所至官吏望风畏之。”

清朝徐珂称赞刘墉:“文清书法,论者譬之以黄钟大吕之音,清庙明堂之器,推为一代书家之冠。盖以其融会历代诸大家书法而自成一家。所谓金声玉振,集群圣之大成也。其自入词馆以迄登台阁,体格屡变,神妙莫测。”

张维屏:“刘文清书,初从赵松雪入,中年后乃自成一家,貌丰骨劲,味厚深藏,不受古人宠拢,超然独出。”

袁枚:“初闻(刘墉)领丹阳,官吏齐短脰。光风吹一年,欢风极老幼。先声将人夺,苦志将人救。抗上耸强肩,覆下纡缓袖。”

萧一山:“以刘石庵墉、王惺园杰之纯谨,洪亮吉则讥为当场鲍老指刘,刚愎自用指王,余可知矣。嘉庆初年,刘以名相之子,继正揆席,王以先朝殊眷,恩宠有加,足与二人鼎立者,朱珪而已。”

主要作品

《石庵诗集》

展开阅读 ▼
轶事典故

“罗锅”传说

刘墉与纪昀、和珅并称为乾隆朝三大中堂,相传其人聪明绝顶、为官刚正,在民间有着“刘罗锅”的称呼。然而历史上的刘墉是否真是个罗锅,又是否曾中状元,并无确凿史据可考。据一些杂文笔记记载,刘墉于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进士,相传当年殿试前十名卷册被递到乾隆皇帝面前,刘墉卷本来列为第一,但乾隆想提拔一位平民才俊,刘墉由于出身相门而被降格,与状元失之交臂。此后民间有传言刘墉个子很高,常年躬身读书写字,背看上去有点驼,因此产生了“刘罗锅”的说法。也有史料指出,嘉庆皇帝曾称刘墉为“刘驼子”而成为“刘罗锅”说法的出处。不过刘墉当时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有些驼背弯腰本在情理之中,并不能成为刘墉是“罗锅”的证据。

此虱勿杀

一次,刘墉受到乾隆皇帝的召见,一只虱子顺着刘墉的衣领爬上去,一直爬到他的胡须边上,乾隆帝忍住笑,什么也没说,而刘墉还不知道这件事。刘墉回到府邸,虱子被他的仆人看见,仆人请示是否要把虱子去掉,刘墉听了仆人的话,直摇头:“勿杀此虱,此虱屡缘相须,曾经御览,福分大佳,尔勿如也。”

驴市胡同

刘墉的故居在驴市胡同(今礼士胡同)西头129号,现已部分成为私人住房。其街南墙上曾有一横石,上刻“刘石庵先生故居”,石庵是刘墉的号,但这块横石现已不存在。据清朝末年震钧所著《天咫偶闻》记述:“刘文清公故地在驴市胡同西头,南北皆是。”即刘家府邸位于礼士胡同西边最头处,占地面积比较大,南北院落均是。而根据清朝礼亲王昭梿所著《啸亭杂录》记述,清朝原规定内城为八旗辖区,汉官住在外城,但皇帝会特批一些受宠信的官员在内城居住,并赏赐宅院,称为“赐第”。刘统勋、刘墉父子的住宅就是典型“赐第”。

展开阅读 ▼
人物生平

早年生活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七月十六日,刘墉出生于山东诸城。家族是名门望族,其曾祖父刘必显在顺治年间官至户部广西司员外郎,祖父刘棨在康熙年间官至四川布政使,父亲刘统勋则是乾隆朝的一代名臣。刘墉成长在名门相府,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

初入仕途

乾隆十六年(1751年),刘墉因为父亲关系,以恩荫举人身份参加会试和殿试,考中二甲第二名进士,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在散馆担任编修,不久又升迁为侍讲。

乾隆二十年(1755年)十月,刘墉的父亲刘统勋因为办理军务失宜被下狱,刘墉受牵连也被惩治。后来父子得到宽释,刘墉被降为翰林院编修。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六月,刘墉担任广西乡试正考官。十月,被提拔为安徽学政。刘墉前往安徽赴任前,乾隆还特意召见并赐诗,其中有“海岱高门第,瀛洲新翰林”之句,意思是希望刘墉能够不辱门楣、有所建树。刘墉在任期间针对当时贡生、监生管理混乱的状况,上疏“请州县约束贡监,责令察优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办法,得到皇帝肯定。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十月,刘墉调任江苏学政,赴任前乾隆皇帝仍有诗相赠,可见其对刘墉抱有厚望。刘墉也不辱使命,为政严肃认真,出任学政时按试扬州,因为把关严格,使得一些想以作弊蒙混过关者最后不敢入场。他还上书皇帝称:“生监中滋事妄为者,府州县官多所瞻顾,不加创艾。(行政官员)既畏刁民,又畏生监,兼畏胥役,以致遇事迟疑,皂白不分,科罪之后,应责革者,并不责革,实属阘茸怠玩,讼棍蠹吏,因得互售其奸。”这一看法深刻又切中时弊,深受乾隆皇帝赏识,称赞其“知政体”。

宦海沉浮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刘墉被任命为山西太原知府。

乾隆三十年(1765年),升任冀宁道台。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刘墉因失察所属阳曲县令段成功贪侵国库银两,按律革职被判极刑,但乾隆皇帝爱其才,加恩诏免,仅发配军台效力赎罪,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被赦免,释还,在修书处担任行走。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刘墉因父亲的缘故被重新起用,授予江宁知府。刘墉十分珍视这次机会,为政公正清廉,声名远播,百姓叹服刘墉的品行,将其比为宋朝的包拯。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刘墉调任陕西按察使。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十一月,刘统勋病故,刘墉辞官回家服丧。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刘墉服丧期满,还京,清廷念刘统勋多年功绩,诏授刘墉内阁学士,任职南书房。十月又任《四库全书》馆副总裁,并派办《西域图志》及《日下旧闻考》总裁。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七月,充江南乡试正考官,不久后复任江苏学政。在任期间,刘墉曾劾举秦州举人徐述夔著作悖逆,建议按律惩办,年底因办事有功和督学政绩显著,迁户部右侍郎,后又调吏部右侍郎。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刘墉升任湖南巡抚。当时湖南多处受灾,一些无灾州县盗案迭起,贪官污吏猖獗。刘墉到任后一面查明情由,据实弹劾贪官污吏,建议严办。一面稽查库存,修筑城郭建仓储谷,赈济灾民。仅一年余,库银充实,民粮丰足,刘墉得到当地百姓爱戴。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刘墉升任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三月,直南书房,不久又充任三通馆总裁。同年,御史钱沣弹劾山东巡抚国泰贪纵营私,刘墉奉旨偕同和珅、钱沣赶赴山东济南府审理此案,期间,和珅有意偏袒国泰,钱沣据理力争,刘墉主持正义,终使国泰伏法,后来民间曾据此事写成通俗小说《刘公案》。同年,迁工部尚书,任上书房总师传。当时和珅炙手可热,刘墉也只能“委蛇其间,惟以滑稽悦容其间”,表现出其为人和为官的另一面,面对乾隆专宠于和珅,刘墉只好静默自守、虚与委蛇。

官声渐晦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刘墉升任直隶总督、协办大学士,兼理国子监事务。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任职玉牒馆副总裁。但在此后数年里,刘墉不断犯错,官声渐不及从前,并多次受到皇帝责备。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初,刘墉因为漏泄与皇帝关于嵇璜、曹文埴的谈话内容而受到申饬,被罢免了协办大学士。八月,乾隆委托刘墉主持祭拜文庙,却因没有按规定行一揖之礼受到太常寺卿德保的参劾。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夏,刘墉兼理国子监期间发生乡试考生馈送堂官的贿赂案,被御史祝德麟弹劾,刘墉受到处分。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四月,上书房的皇子、师传们久不到书房,刘墉做为总师传而不予纠正,被降职为吏部侍郎。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刘墉担任当年会试主考官,却安排失当阅卷草率,导致违制与不合格的卷子很多。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迁内阁学士,任吏部尚书。

嘉庆二年(1797年)三月,刘墉被授予体仁阁大学士,但被太上皇(乾隆)指责向来不肯真心实意做事,干活懒散,并称是因为没有其他人选,所以提拔刘墉。五月,刘墉奉旨偕同尚书庆桂到山东办案,察看黄河决口的情况,刘墉上书请求在决口处筑坝,下游疏导分流,朝廷采纳了意见。

善始善终

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刘墉被加封为太子少保,参与审理文华殿大学士和珅不法之案。年底,刘墉上疏陈述漕政,对漕运中的漏洞体察至深,忧国忧民之情溢于言表,嘉庆皇帝看后,深以为然。

嘉庆六年(1801年),刘墉充任会典馆正总裁。

嘉庆七年(1802年),皇帝驾幸热河,命刘墉留京主持朝政。此时刘墉已八十有余,却轻健如故,双眸炯然,寒光慑人。

嘉庆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805年1月24日,《清史稿》则称刘墉卒于庚辰日即25日),刘墉于北京驴市胡同家中逝世,享年八十五岁。去世前两天,他还曾到南书房值班,夜间招宾客饮宴。而据《啸亭杂录》记载,刘墉死时“鼻注下垂一寸有余”,暗合佛语中善于解脱之意,可说是寿终正寝、功德圆满。死后赠太子太保,谥号文清,入祀贤良祠,谕祭葬。

展开阅读 ▼
家庭成员

曾祖:刘必显,顺治年间,官至户部广西司员外郎。

祖父:刘棨,康熙年间,官至四川布政使。

父亲:刘统勋,乾隆年间,官至东阁大学士。

侄子:刘镮之,嘉庆年间,官至吏部尚书。

展开阅读 ▼